专业号

(一)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湿地保护重大任务的落实。加大湿地保护立法工作力度,争取尽快出台湿地保护条例。组织开展专题研究,完成《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》、《湿地产权确权试点方案》、《湿地生态环境损害标准和责任追究细则》。严厉打击破坏湿地的行为,遏制湿地盲目开垦和改造,确保湿地资源总量不减少。

(二)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湿地补贴政策。认真落实2016年湿地补贴项目任务,抓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、退耕还湿试点、湿地保护奖励等工作。完成《退耕还湿试点方案(2016—2018年)》。加强调研指导,开展项目监测评估,及时了解新情况、新问题。组织制定湿地补贴项目管理办法。研究提出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政策框架。

(三)完成《全国湿地保护“十三五”实施规划》。进一步修改完善《规划》,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,征求部门和行业意见,做好局务会议审议准备、部门会签、《规划》报批等工作,力争2016年《规划》得到批准。继续组织实施湿地保护工程项目,做好项目立项审查、成效评估等工作,开展项目建设管理培训,提高项目建设成效。

(四)扎实推进湿地调查监测。进一步用好调查成果,正式出版《中国湿地资源》系列图书,完成湿地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和电子地图编写。组织开展泥炭沼泽碳库调查、国际重要湿地监测、重要湿地健康功能价值评价。出台《湿地生态系统价值评价标准》。

(五)加强国家湿地公园管理。修改完善《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(试行)》和《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(试行)》;指导各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,组织制作《国家湿地公园恢复指南》等指南;完成国家湿地公园信息数据库;验收一批试点国家湿地公园,新批一批国家湿地公园试点。加大监管力度,严格控制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的流失和破坏。

(六)扩大湿地保护的社会参与。充分发挥中国湿地保护协会作用,广泛吸引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湿地保护。办好长江、黄河、沿海湿地保护网络会议及培训。开展赴台湿地保护交流。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常抓不懈,常抓常新。

(七)深化履约与国际合作。参加《湿地公约》各类国际会议。开展第12届缔约方大会相关决议研究与推广。举办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。加强国际重要湿地监管,开展预警并妥善应对敏感问题。完成国际重要湿地数据更新,加强管理人员培训。继续深化湿地保护国际合作,执行好中美、GEF5期等项目,推进GEF6期项目申报。开展引智培训项目。适时开展对外援助培训。

(八)办好几个会议。召开全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,全面总结“十二五”湿地保护工作,安排部署“十三五”湿地保护工作。做好第十届世界湿地大会筹备及分论坛组织工作。

(九)抓好机关“两建”。做好党建各项工作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。加强政治理论学习,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。抓好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整改工作。做好工会工作,关心职工身心健康,合理安排全体干部职工休假。

林业草原大数据建设平台
京ICP备08001700号
基于E-file技术构建